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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政策出炉!2018年农业部明确要干这26件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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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印发《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》的通知,这份文件涵盖了土地制度改革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、村集体资产安排、乡村治理部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切实相关的内容,每位农人都应该仔细看看!

1、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

完善承包地“三权分置”制度。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研究制定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。

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集信息发布、土地整治、项目设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。

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。2018年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收官之年,必须保质保量如期完成。已基本完成的省份,认真开展回头看,查漏补缺,解决未确权、缓确权等遗留问题,全面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。尚未完成的省份,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,倒排时间表,加快工作进度,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按期保质完成,向党中央、国务院提交书面报告。

推动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提质扩面。深入开展调解仲裁法律政策宣传和重点问题研究。加强与信访、司法等渠道衔接,凝聚各方资源,推动健全乡村调解、县市仲裁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。

2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

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紧扣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和薄弱环节,编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建设规划,合理确定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、建设内容、政策措施,并推动规划立项实施。

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。引导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,发展形成适度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。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,支持家庭农场规范流转土地、加强财务管理、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、推进标准化生产。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制度,健全名录管理,开展家庭农场精准管理服务试点。鼓励各地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和行业协会。

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。鼓励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,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,培育自主品牌。引导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。严禁借合作社名义搞非法集资。

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。支持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、工艺制品、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。鼓励合作社以共同出资、共创品牌、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,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,健全法人治理机制。支持合作社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。把合作社作为农村“双创”平台,引导高校毕业生、新型职业农民等领创办合作社,到合作社就业创业。

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。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。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让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学法守法用法。

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。选择部分省份开展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,探索政策扶持方式,培育一批组织联系紧密、产业深度融合、带农作用突出的联合体。举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培训班。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组织认定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建立发布示范联合体名录。

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。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新形势,完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,鼓励县级开展龙头企业认定工作,充实壮大龙头企业队伍。

加快“一村一品”发展。深入实施贫困村“一村一品”产业推进行动和环京津贫困地区千村“一村一品”推进行动。打造“一村一品、一县一业”,注重示范村镇品牌培育,厚植产业发展基础,壮大特色农业小镇,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。

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。深入实施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财政专项。开展督导督查,指导各地制定扶持政策,推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文件落地见效。

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指导和监管。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建设,鼓励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服务标准或规范,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发展。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,防止个别组织形成价格垄断,发生价格欺诈,切实维护农户利益。

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。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、折股到合作社,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。

3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

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。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。全面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,指导各地清查核实农村集体各类资产,摸清集体资产家底。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、保管、使用、处置等制度,实行台账管理,确保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。

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。在继续做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基础上,再选择工作基础好、干部素质高、有代表性的150个县市和50个地市开展试点,条件成熟的省份可以开展整省试点,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试点面。各方面试点要在成员确认、资产量化、股权设置、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,为全面改革探索路子,积累经验,确保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。

制定完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。鼓励各地探索将政府拨款、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,并量化为集体成员股份的具体办法。鼓励采取资产租赁、农业开发、生产服务、乡村旅游、联合发展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,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。

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督查。围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、清产核资等内容,重点对省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、试点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、农业系统领导干部等进行培训。

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。加强农村民主管理,落实民主理财,规范财务公开,强化集体经济审计监督,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,重点开展集体重大事项、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。

4、加强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夯实乡村治理基础

加强农民负担监管。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,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“公示制”。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、集资摊派、要求配套等加重负担的行为。

深入开展专项治理。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、农村用电用水价格、基础设施建设、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及创建达标等领域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。严格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,坚决清理纠正违规收费和不执行惠农价格行为。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,将惠农补贴、集体资产管理、土地征收等相关政策纳入监督卡内容,接受农民群众监督。

规范开展一事一议。推广一事一议、以奖代补等方式,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,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。

强化农村经营统计服务。鼓励基层加强统计信息员队伍建设,组织编写农经统计工作手册,指导基层提高数据采集质量。加强统计成果应用,完善农经统计APP,扩大农经统计数据的公开度和影响力。

推进基层农经体系建设。强化正向引导和激励,宣传推广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,示范带动基层体系建设。

提升农经干部综合素质。农村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,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农经工作队伍。要加强农业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,努力增强工作本领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,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群众,求计于民、问政于民。大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,勇挑重担,敢于担当,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政策举措落实,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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